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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艺考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7-02-07

三、校考有关事项(湖南省)

㈠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要  求

音乐学

1.主项(演唱或演奏)

主项如为演唱,副项为演奏或舞蹈(二选一);

主项如为演奏,副项为演唱或舞蹈(二选一)。

2.副项(演唱、演奏或舞蹈)

演唱歌曲、演奏乐曲和独舞均为自选一首片断,无伴奏。

3.视唱

简谱或五线谱

4.模唱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舞蹈学

1.基本功展示

 

2.技巧展示

 

3.舞蹈片断

 

㈡、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19日;

考试时间:2017年1月20日-21日;

㈢合格名单公布

参加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1—15日上传合格考生信息至“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系统”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在我校网站上查询:http://www.qztc.edu.cn/。

㈣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或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音乐学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