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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艺考播音类专业招生简章

编辑:

2017-10-15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统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现场报名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三)专业考试内容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试。内容为: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朗读自备材料;播读指定稿件;即兴评述或模拟主持;个人才艺展示。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笔试分为上、下两半场进行,上半场时长90分钟,内容为综合知识及命题编故事;下半场时长120分钟,内容为影视作品分析。上半场与下半场之间休息15分钟。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省外专业校考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选择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录取依据。请合格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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