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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沙师范学院艺考本科招生简章

编辑:

2017-10-15

录取原则

1、考生在取得相应省份统考合格证和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统考省份的考生以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学院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的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专业成绩计算方法:

美术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 以上各专业校考成绩通用。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总分=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书法学 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总分=临帖成绩x80%+创作成绩x80%+国画成绩x40%。

音乐学 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总分=主专业成绩x160%+视唱练耳成绩x40%。

信息发布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具体事宜会及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平台发布,专业考试成绩也可于4月15日后通过该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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