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10-15
七、监督仲裁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拟签约结果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拟签约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示;
3、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者的签约资格。
八、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九、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友情提示和注意事项
1、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入校后必须参加学校艺术团《艺术理论与实践》课程及排练演出。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将对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全程录像。
3、考生初审视频建议用摄像器材在安静环境进行拍摄,不推荐使用手机拍摄。
4、考生每人限报一项特长,多报者考试成绩无效。
5、与我校签约的考生,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文艺特长生统一测试(简称“省考”),考生必须参加省考,合格者方可获得我校录取资格。省考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6、考生报名资料一律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7、专业测试时,所有考生自备乐器(我校提供钢琴、竖琴、定音鼓、民族大鼓)。舞蹈、声乐仅支持CD伴奏光盘(不提供且不允许钢琴伴奏)。
8、艺术团特长生进校后需要自备乐器。
9、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赵老师 电话:029-82668320
西安交通大学团委 苏老师 电话:029-8266826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49
招办网址:http://zs.xjtu.edu.cn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