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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师范大学艺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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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简介

一、概况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所在学院为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学院现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三个专业,分别于2001年、2012年、2016年开始招生,学院有新闻与传播专业一个学位硕士授予点。2013年12月经中宣部批准,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被列入全国10所由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的试点学院。学院现有在职师生员工23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6人,有博士学位教师7人,多位教师是海南影视家协会的理事,是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聘请的电影电视剧审批评审专家,也是省内电视台的影视剧审片专家。

学院现有在校学生468人。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新闻传播、影视制作人才850名。学院非常重视与业界和国内外学界的交流,聘请了影视界多位著名人士进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举办多场专业的大型活动,如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举办国际大学生电影展演活动。近四年,学院学生共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微电影一等奖、国家计算机大赛微电影二等奖、 “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大赛全国十佳、海南省文联 “DV看海南”微电影大赛二等奖等国家、省、校级专业比赛奖项500余人(次)。

2016年经海南省委宣传部批准,学院设立了海南省新闻传播人才培训基地。学院有400平方米的现代媒体实验中心,还有一间400平方米全媒体交互式演播中心,其设备配备超过一般省级电视台的水平;学院拥有专业高清摄录设备、高清单反照相机、航拍器材、VR设备、高清非编工作站、达芬奇调色工作站等专业教学实验设备,价值总额达1200万元。学院在海口市大学科技园有300平方米的学生影视剧工作坊,作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院在专业建设上突出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学科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打造应用、实用、特色鲜明特点。总体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级应用型新闻传播及影视制作人才,在省内有相对优势、全国同类院校中有较高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服务能力、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的部校共建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二、就业前景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7%以上。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广播电视台、网站、新媒体等传媒机构、影视制作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编辑、制作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计划数

学制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

40

四年(本科)

合计

40

 

四、考试科目

广播电视编导:编写故事、影视作品评析

五、报考条件

1、凡有志于从事影视编导事业,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区分文理计划,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招艺术类文科考生,若艺术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理科生源;若生源省艺术类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录取文科考生。

六、报考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及重复考试;按生源省要求必须使用省联考成绩录取的省除外。

2、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报名。

七、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江西等少数省考生采用本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3、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考试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颁发合格证(另外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的规定,即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的,院校才能颁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成绩公布时间:4月初。请考生们按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2、我校将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函告本人,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成绩在网上查询,不另行通知。

收费标准

1、2016年学费标准为8800元/年。2017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

2、该计划为拟定计划,最终招生计划由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确定。

奖助学金和“扶困助学”措施

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海南省设立的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社会设立的奖学金:明德奖学金、黄群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等。

另外,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借、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资助范围面广。2005年,我校设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息借款,每次借款最高达3000元。

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邮编:571158

联系电话:0898-65888710(校招生就业处)

0898-65813072(音乐学院)

0898-65813570(音乐学院传真)

0898-65812670(美术学院)

0898-32165561(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网 址:http://www.hainnu.edu.cn(海南师范大学首页)

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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