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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17年艺考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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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六、录取规则

(一)考生必须取得郑州大学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所在省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所在省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二)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三)采取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当校考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组织机构及监督

(一)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美术类专业招生校考合格考生名单。

(二)我校设立特殊类招生考试仲裁小组,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美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266

九、教育部和河南省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0371-67781182

咨询电话: 0371-67780960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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