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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戏剧学院艺考本科招生简章(西藏话剧团)

2017-03-08

五、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根据各专业(方向)合格人数,参照招生计划数,自行划定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自划线办法按照教育部教学厅(2016)10号文件执行。

(一)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A、表演(戏剧影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B、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按高考文化成绩的45%与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二)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任一单科或项目不得缺考或零分。

(三)学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上海戏剧学院统一将普通高校本科录取通知书寄送至西藏自治区话剧团。

(四)合格考生、考生家长与西藏自治区话剧团签署定向委培协议后,由西藏自治区话剧团将普通高校本科录取通知书转发至考生。

六、注意事项

1、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3、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不能适应专业学习者,予以退学处理。

七、毕业录用及待遇

定向委培人才大学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后,按照考试签订的培养协议,参加由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和文化厅组织的单独考试,考试合格予以录用,录用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

八、联系方式

(一)西藏自治区话剧团联系方式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87号西藏自治区话剧团电话:(0891)6814666(接受关于此次招生考试所有问题的咨询与政策解读)

(二)上海戏剧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华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延安西路355号);

邮政编码:200040

招办电话:(021)62488077监督电话:(021)62495375公交车:71、57、127、202、925、01、37(延安西路大门)548、113、506、

48(华山路大门)

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7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往西走约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