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艺术类专业 > 艺术生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艺术类中韩合作办学招生简章已发布

编辑:

2017-10-15

五、学习及待遇

(一)学生入学报到时,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学生入学后,大二下学期至大三上学期到韩国学习,其他时间在国内学习。学生入学后不能调整到非中韩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在赴韩国前英语水平必须达到雅思5.5。

(四)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韩国东西大学(Dongseo University, Korea)分别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生毕业就业时,实行学校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政策,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

六、收费及监督

(一)视觉传达设计和电影学专业每年学费为人民币35,000元,其他费用自理,考生家庭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学费标准按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政编码:43007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韩新媒体学院:027-8838528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027-88387338 88386200 88386178 88386189

监督电话:027-88386336

学校网址:http://www.zuel.edu.cn

学院网址:http://zhxmt.zuel.edu.cn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