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12-02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
类别 | 科目 | 分值 | 备注 |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素描 | 100 | 统考本科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 |
速写 | 100 | |||
色彩 | 100 | |||
音乐学类 | 初试 | 基本条件测试 | 合格、不合格 | 1)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初试总分200分,120分以上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作为考生艺术加试最终成绩(总分200分)。 2)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试大纲见附件2、3。 |
乐感测试 | 100 | |||
声乐演唱 | 100 | |||
复试 | 基本乐理 | 50(笔试) | ||
视唱练耳 | 50(面试) | |||
声乐演唱 | 50(面试) | |||
舞蹈表演 | 50(面试) | |||
舞蹈学类 | 初试 | 面试 | 60 | |
基本条件测试 | 140 | |||
复试 | 艺术素养 | 110 | ||
专业能力 | 90 |
(1)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自备2B、3B绘画铅笔、橡皮、美工刀、调色盒、水粉笔(5支,应大小不同)、水粉颜料(12色或24色,白色颜料可多备一支)、图钉或不干胶和小塑料盆等考试用具;
(2)音乐学类:考生应按考试科目自备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3)舞蹈学类: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4)考生在报考时只能选择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中的一类报考,不能跨类混报。
标签:艺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