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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编辑:sx_haody

2016-0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2016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昆明医科大学创办于1933 年,遵循“崇德、精业、团结、奉献”的校训,历经83年的建设和发展,成为云南省最大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有17 个学院(部),24 个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8个,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83年来,培养的10万余名高级医学人才扎根边疆,服务基层,为云南医药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做出了卓越贡献。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校部委码:10678

2.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3.校址:各校区校址如下:

(1)呈贡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地址: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16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

4.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6.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7.毕业证书: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昆明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1.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相关学院、纪委和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3.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 2016 年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2.我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3.学校在各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 公 布 的 为 准 ,专 业 介绍 可 通 过 学 校 网 址 查 询(http://www.kmm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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