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1-04
三、报名与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届冬令营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申请表》,经中学签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1日00:00至2015年1月7日24:00
截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15年1月9日17:00(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招生办公室129室邮编:100871
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的字样。
2、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项目。各类别报名条件如下:
声乐类:只招收美声唱法的特长生,重点招收男高音、女中音,择优录取女高音、男低音。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要求考生能熟练视唱五线谱,具备三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报名材料须包括参加中学合唱团的校方证明或者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证书、DVD格式的考生本人演唱的影像资料(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舞蹈类:招收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考生。女生身高163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3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要求考生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及较强的舞蹈学习能力。报名材料须包括DVD格式的考生本人舞蹈影像资料,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管弦乐类:考生演奏技术优秀,具备三年以上乐团演奏经验。报名材料须包括参加中学乐团的校方证明、DVD格式的考生近期独奏影像资料(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民乐类:考生能够熟练掌握所报考的乐器,具有三年以上参加乐团演奏经历(以学校证明和视频资料为准)。笙为传统笙兼加键笙,分数各占百分之五十。打击乐为民族打击(如大鼓、排鼓)兼键盘打击乐(如马林巴、木琴),分数各占百分之五十。报名材料须包括DVD格式影像资料,包括乐团演奏和个人演奏的视频(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3、报名材料:
(1)各类项目指定要求的材料。
(2)由中学盖章的《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申请表》。
考生将上述材料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的字样,于2015年1月9日17:00前寄达北京大学老化学楼招生办公室129室,邮编:100871。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所邮寄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4、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材料进行初审,最终确定参加冬令营测试的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网上报名项目与寄送的报名材料内容不一致者,初审不予通过。各项目参加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为拟签约名额的8倍。
四、测试程序和录取办法
1、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2015年1月12日在北大招生网发布复试(冬令营)通知,请提交申请表的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查询,通过初审的考生直接在报名平台打印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
2、艺术项目测试: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备乐器,测试期间,伴奏仅限CD格式,其他格式伴奏(磁带、DVD、MP3、WMV等)不予播放。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艺术特长测试拉帘进行。
声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演唱曲目(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唱。
舞蹈类考试要求为,现场剧目展示(3分钟以内)及跳、转、翻、软度、控制能力基本功技巧考核。
管弦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演奏报名乐曲一首(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奏。长笛考生在现场考试时需要加试短笛,定音鼓考生在考试时需要加试小军鼓,加试时间包含在现场演奏时长(4分钟)之内。
民乐类考试要求为,每位考生演奏考试曲目3分钟以内(笙和打击乐为5分钟以内),视奏1分钟以内(笙视奏用传统笙,打击乐视奏用马林巴或木琴)。
3、文化课测试:艺术冬令营期间,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
4、认定标准: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组委会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文化课达标线,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1)文化课测试成绩必须达标。
(2)艺术项目测试成绩必须90分(含)以上。
(3)对于同时符合条件(1)和(2)的考生,根据拟签约人数,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给予降至一本线、降低65分、降低50分的艺术特长生签约资格,并签订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认定协议。
(4)严格按照招生项目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则取消剩余名额,不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
5、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五、重要日程
2015年1月1日0:00-1月7日24:00,网上报名。
2015年1月9日17:00,停止接受报名材料。
2015年1月12日,公布初审结果。
2015年1月16日,考生报到。
2015年1月17日,艺术项目测试。
2015年1月18日,文化课测试。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考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请提前做好安排。
2、参加测试的具体要求请见复试通知书。
3、艺术特长生进入北京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团团员,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艺术特长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办理。
注: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5074,010-62751407
咨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1月7日8:30-17:00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
八、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5年1月1日
2015年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艺术特长生招生栏目!
标签:艺术特长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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