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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交通大学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编辑:

2015-01-06

五、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预录取结果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预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示;

3.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者的预录取资格。

六、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七、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友情提示和注意事项

1.我校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入校后必须参加学校艺术团的排练及演出。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将对文艺特长生招生过程全程录像。

3.考生必须网上报名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文艺特长生考试,不接受现场报名。

4.考生每人限报一项特长,多报者考试成绩无效。

5.与我校签约的考生,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文艺特长生统一测试(简称“省考”),考生必须参加省考,合格者方可获得我校录取资格。省考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6.考生报名资料一律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7.专业测试时,所有考生自备乐器(我校提供钢琴、竖琴、定音鼓、民族大鼓)。舞蹈、声乐仅支持CD伴奏光盘(不提供且不允许钢琴伴奏)。

8.除钢琴外的所有项目,特长生进校后需要自备乐器。

9.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杨老师电话:029-8266832018792690802传真:029-82668322

西安交通大学团委魏老师电话:029-8266826513484595050传真:029-82668564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49

招办网址:http://zs.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交通大学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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