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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7
三、面试内容、时间、地点
1、面试内容:
舞蹈 (自备伴奏带, 支持MP3格式的CD、优盘播放)
初试:① 个人基本条件;②表演一段1~3分钟的舞蹈。
复试:① 即兴;② 节奏;③ 模仿;④表演一段1~3分钟的舞蹈(不能与初试重复)。
声乐 (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支持MP3格式的CD、优盘播放;现场可提供钢琴伴奏,自备伴奏谱)
初试:唱歌能力测试(演唱1~3分钟的歌曲一首,可用伴奏或伴奏带)。
复试:① 歌唱技能测试(演唱1~3分钟的歌曲一首,曲目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 视唱技能测试。
民乐 (自备乐器)
初试:演奏1~3分钟的曲目一首。
复试:① 演奏1~3分钟的曲目一首 (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 视奏技能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3月14日(上海考生:上午初试、下午复试。外地考生:初试合格者下午复试)。
地点: 中山北路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大学生中心一楼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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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考生一律通过邮寄视频资料方式参加初试,支持电脑播放的一般视频文件均可,请寄优盘(请用快递方式以保证资料的安全性,注明报名序列号及考生姓名),我校接收这种方式参加初试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 1 月 30 日,考生请在信函确认报名时一并把视频资料寄过来。面试当天请务必带好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考生凭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3、面试当天请务必带好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考生凭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成绩公布方式
1、外地考生初试成绩采取网上公布形式,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2、最终入围名单采取网上公布及邮寄书面通知形式。
五、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艺术特长生录取人数不超过34人。
经我校艺术特长测试认定为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学校在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
六、其他
1.我校在艺术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2.若教育部和生源省份2015年相应政策有变化,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属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大学生中心606、608室);
邮编:200062;
电话:021—62232934;021—62232607
2015年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艺术特长生招生栏目!
标签:艺术特长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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