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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3
河南科技大学201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河南科技大学
2. 学校代码:10464
3. 办学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4. 学习地点:根据学生录取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四个校区(西苑校区、景华校区、周山校区、开元校区)学习。
5.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学校目前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教育部授权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单位。
7. 办学特色:学校是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现有26个学院,80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8.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 计划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 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
3.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 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 提档比例:我校按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3. 学校按照“志愿清”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体现考生权益平等的原则,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4.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专业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分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超过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分以上(含5分)的,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7.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8.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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