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qinh
2011-06-14
天津外国语大学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
二、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培养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8
五、办学地点:
马场道校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滨海校区:天津市大港区北环路60号。
六、学校概况:天津外国语大学始建于1964年,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高等外语院校之一;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千余亩。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外语院校。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1个,有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授予权,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拥有英语笔译和日语口译两个翻译专业硕士学位。此外,学校还具有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目前学校朝鲜语、日语、英语专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日语学科为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英语、日语、俄语为天津市重点学科。学校建有2个市级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市级教学试验中心。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
第四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并成立201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
标签:高考招生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