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2-05-23
9、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条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及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10、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国家审批项目,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执行。
11、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生计划的80%招朝鲜族、20%招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只录取有预科班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补报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ybu.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b.yb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招生办公室电话:0433-2732477 传真:2732135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 学位授予
第十六条 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授予延边大学学士学位。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执行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详见201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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