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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编辑:sx_wangha

2013-05-29

摘要:5月是各大高校招生简章及计划密集公布的一个月,2013年阜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也于5月29日公布,请有意报考阜阳师范学院的考生注意查看:

了解学校的招生章程对科学填报志愿有很大的指导作用,想要报考阜阳师范学院的考生特别要了解高校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部分,要根据学校录取规则与考生自己的条件综合分析,看自己是否报考。

一、学校名称:阜阳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学校地址: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按其志愿录取。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操作,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6.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必须合格。英语专业生源充足时,除总分前10%考生直接录取外,其余考生按高考英语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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