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3-05-29
摘要:5月是各大高校招生简章及计划密集公布的一个月,2013年黄山学院招生章程也于5月29日公布,请有意报考黄山学院的考生注意查看:
了解学校的招生章程对科学填报志愿有很大的指导作用,想要报考黄山学院的考生特别要了解高校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部分,要根据学校录取规则与考生自己的条件综合分析,看自己是否报考。
一、学校全称:黄山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南校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
北校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戴震路44号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自治区)的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名次)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具体安排是: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的成绩(名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专业服从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将其调剂到其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3、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山东、江苏、湖南、江西、河北、山西、福建、河南、浙江、陕西、黑龙江、甘肃、宁夏、广西等省艺术类考生,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按《黄山学院二O一三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安徽省艺术类执行《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之规定。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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