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3-05-30
摘要:5月是各大高校招生简章及计划密集公布的一个月,2013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章程也于5月30日公布,请有意报考西安科技大学的考生注意查看:
了解学校的招生章程对科学填报志愿有很大的指导作用,想要报考西安科技大学的考生特别要了解高校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部分,要根据学校录取规则与考生自己的条件综合分析,看自己是否报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
第五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600余人,其中博、硕士研究生2600余人。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学科,7个省(部)级重点一级学科,11个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及省级精品课程26门、教学团队13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7个。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5个本科专业。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国防生,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九条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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