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1-29
4.艺术特长专业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说明
(1)自带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带、道具等演出物品以及钢琴伴奏员;
(2)西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民乐可自带伴奏员(民乐伴奏人员限2人内);
(3)书画类考生自备书画用具(毛笔、铅笔、橡皮、颜料等),学校提供纸、墨、毛毡。
5.复试结果
我校按照参加复试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划线,确定通过复试考生名单、专业测试鉴定级别和优惠档次。复试结果将于2014年1月2日下午14:00在报名现场公示,通过复试的考生在现场与招生办公室进行签约。考生可在现场自行查询或一周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的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6.资格认定
对于通过艺术特长生复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招生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艺术特长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
七、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化工大学;对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仍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化工大学;对单独设置艺术特长生志愿批次的省份,考生须在艺术特长生志愿批次填报北京化工大学。高考分数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如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优惠条件自动取消,我校将不予录取。
2.入选考生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被我校艺术测试鉴定为一级的入选考生,可享受高考实考分数基础上加40分录入相关专业,二级的入选考生可享受高考实考分数基础上加20分录入相关专业。
八、管理条例
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必须参加学校艺术团训练和相关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并针对艺术特长生的特长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监督机制
1、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十、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9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邮寄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13年12月16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确认);
确认考试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0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4年1月1日到我校报到和参加专业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艺术特长生考试通知;
报到和考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
考试结果查询:考生可以在现场和网上查询考试结果。现场查询:2014年1月2日下午14:00点在报名现场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可在现场自行查询;通过复试考生还需在现场与招生办公室签订协议;网上查询:2014年1月9日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的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复试的艺术特长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十一、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十二、咨询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10-64434752(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化工大学发布《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高考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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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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