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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6
7、根据保送生申请者的综合情况确定人选后,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上公示并通知所在中学公布,规定时间内收到考生签署的协议书之后,上报教育部、有关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备案办理其他手续。协议一经签订,原则上不予更改。
8、未能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如达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要求者,可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合格资格(具体请参阅《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
三、保送生奖励办法
以保送生资格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可获得优秀保送生奖学金。其标准为:
1、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竞赛一、二、三等奖,并以保送生资格录取的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奖学金分别为30000、20000、12000元/人。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学科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并以保送生资格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奖学金10000元/人。
注:获优秀保送生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在入校一年后确认是否颁发奖学金,若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未达本专业前20%,将取消该奖学金。
四、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来自外国语类中学的保送生只能选择我校语言类专业。
2、获得我校保送资格的学生将根据充分发挥其才能并兼顾其选考科目对应的专业及所填报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但各专业录取保送生、自主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10%。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根据其学业测试、综合面试成绩及所报专业志愿酌情调整专业。
3、上述办法将以教育部当年最新文件规定以内的精神为准。
五、联系方式
有关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相关问题,请致电“呼叫中心”。
电话:010-62799922
传真:010- 82520230
有关华南理工大学招生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时间:08:00 - 12:00、14:00 - 20:00。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Email:j2zb@scut.edu.cn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华南理工大学一号楼1216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510640
六、监督机制
1、申请者、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保送生认定资格,并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高校通报。
2、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优录资格条件及推荐人选予以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信访电话:020-22236938
七、本实施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公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高考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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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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