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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2014本科新疆定向培养生招生章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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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9

五、文  化  考  试

各专业考试合格的结果,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的《快讯公告》栏目公布,考生可通过招生系统查询,专业合格的考生直接从我校本科招生网页中下载“专业合格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填报相应合格专业(方向)的高考志愿,参加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六、 录    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兼报多个专业方向的合格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专业的成绩行录取。

根据学校和新疆文化厅的定向委培协议精神,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与文化厅签订《定向就业招生协议书》后,才能发放定向生录取通知书。

七、注 意 事 项

1、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等均由本人自理。

2、新生入学后每学年学费、住宿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教材费杂费由新生自行缴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5、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相关甄别课程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6、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勤工助学金制,各类奖助学金平均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50%左右。

近三年在国家级重大比赛与国际大赛中获奖以及专业考试第一名的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规定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

华山路校区地址:  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延安西路355号)          邮政编码:200040

招生办公室电话: (021) 62488077

招生监督电话:   (021) 62495375

本科招生网: zs.sta.edu.cn   招生办:E-mail:sx_zsb@126.com

公交车:71、57、127、202、925、01、37(延安西路大门)  548、113、506、48(华山路大门)

轨道交通:地铁二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往西走约10分钟。

2014本科新疆定向培养生招生章程就为考生们整理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认真阅读,祝各位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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