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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4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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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9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英双语播音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节目主持)、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电影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等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165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学年。

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退费办法

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网 址:http://www.cucn.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第十四条其它:

第十一款我校为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否则,我校无法录取。

第十二款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款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2014招生章程就为考生们整理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认真阅读,祝各位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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