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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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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9

(6)对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体育教育、音乐专业的文化分达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7)对报考我院普通类各专业的外省考生,在录取时将按照“志愿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对符合专业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普通类进档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顺序,再采用“志愿优先、兼顾级差”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与所录专业,其中投档考生排序时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对考生排序,详见我院招生网公布的2014年江苏省录取规则。

(8)录取中的照顾政策,遵照各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9)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7、学费标准:艺术类各专业16500元/学年;文科类、体育类各专业14000元/学年;理科类各专业15000元/学年(如有调整,按当年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

8、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证书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9、联系电话、网址:招生办(0523)86152006、86152200

招生网址http://zs.nnutc.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简章就为考生们整理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认真阅读,祝各位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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