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5-04
注:统计学专业的学费为暂定标准,最终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五、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六、毕业证、学位证
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民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民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毕业生就业状况
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连续13年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连续8年被国家民委和辽宁省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八、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学生资助工作与励志教育、提升学生科技创新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相结合,坚持学生资助工作与建设和谐校园相结合。建立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辅助,社会捐资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资助工作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首批38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九、新生校区安排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学院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 87623342
传 真:0411-87656638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dlnu.edu.cn
招生信箱:zs@dlnu.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大连民族学院招生简章就为考生们整理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认真阅读,祝各位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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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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