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5-04
十、奖、助、贷措施及其他:
(一)奖学金
1、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8000元/年·生。
2、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5000元/年·生。
3、根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各科平均成绩评定,奖励额度1000~2500元/年·生;单项奖学金是为在专业技能、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设立的奖项,奖励金额依据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助学金
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设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还设有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助学金。
(三)助学贷款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精神,已经开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可以在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一、专业的调整:
新生入学一学期后,根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要求,经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可在一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十二、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175号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810016
电话:(0971)5369707、5366253、13997154075
传真:(0971)5369707
网址:http://klc.qhu.edu.cn
http://www.klxy.com.cn
E-mail:klczsb@sohu.com
十三、招生章程的解释:
本章程由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章程就为考生们整理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认真阅读,祝各位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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