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招生

2014年山东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编辑:

2014-05-05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理工类(含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学费为4500-5200元/生?年;文史类(含法学)各专业学费为4000-4600元/生?年;艺术类各专业学费为8000-9200元/生?年。各专业学费实际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500-1200元/生?年。

第二十条退学学费规定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奖助学金及资助特困生政策: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学习成绩进步、某些方面有特长或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受奖面达50%。同时,在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作用的基础上,学校还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资助,千方百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构建了以企事业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新生“绿色通道”、爱心捐助、爱心银行和“手拉手”关爱等为主要内容的“8+3”模式助学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颁发毕业证书及证书名称: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不尽事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7195

学校网址:http://www.sdus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kd.net.cn

邮箱地址:zsb@sdust.edu.cn

通信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政编码:266590

标签:高考招生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