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招生

2014年河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编辑:

2014-05-07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招生计划、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执行,详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招生专业目录》、本校《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二条 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预留招生计划,调整计划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报考生源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

  第二十三条 具有河南理工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河南理工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于2014年河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

  邮政编码:454000

  学校网址:http://www.hpu.edu.cn

  招生办电子邮箱:zhaosb@hp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391-3987225 3987226 3986000 3986111


标签:高考招生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