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招生

2014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编辑:sx_haody

2014-05-09

精品学习网整理了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便于大家有序安排复习和考试,希望对你有助!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城市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建筑学专业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86.7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21.6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399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142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4574.53 万元,图书 63.73 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1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优先录取英语专业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国家允许限制男女生比例的艰苦行业专业允许,其它专业不允许)   无 。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标签:高考招生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