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5-09
第三章 其它
第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d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0—6260228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xx.hdc.edu.cn(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涉及联合办学的本、专科招生政策和收费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教育扶贫专项工程招生专业面向河北省邯郸市19县(市、区)贫困家庭高考考生报考,招生计划列入专科提前批录取。具体招生专业、选拔录取、收费标准等事项,请查看邯郸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dc.edu.cn/。
第二十条 关于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的相关招生事宜,请查看邯郸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dc.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邯郸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邯郸学院
2014年4月
邯郸学院招生章程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相关推荐:
标签:高考招生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