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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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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9

四、录取规则:

1、依据湖南省教育厅最新颁布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各省有关的文件规定及招生政策实行网上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向低分录取的原则,男女不限。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如本校未完成录取指标,可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仍未录满,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满额为止。艺术类考生录取分数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一律按文化和专业总分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注:艺术类考生我院未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各省联考成绩作为我院录取依据)。

2、学院2014年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3、所有投档考生均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专业的分配情况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院网站或拨打我院招生电话:0731-85622728、85622935查询。

6、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对报考我院优秀学生及贫困生的资助政策

1、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优秀考生,符合入学奖学金奖励标准的入学报到时最高可获4000元奖学金。(详见学院招生就业网站)

2、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等,年奖助金额达600多万元,奖助面达30%以上。

奖励标准:根据学院相应的评定办法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3000、2000元三档;优秀学生还可以获得学院奖学金甲等奖每人每年3000元,乙等奖每人每年1500元,丙等奖每人每年800元。此外,我院各系与企业合作,设立了多项企业奖学金,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最高奖达4000元。

3、学院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于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学校核实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通过奖、勤、助、贷、补、减、免等资助体系予以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厅(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不收利息由国家贴息。学校在校内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解困助学途径。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5622728   传真:0731-85622888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邮    编:410004

学院网址:http://www.cshbxy.com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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