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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9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pec.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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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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