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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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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9

第六章  学费与学位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校按照天津市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其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方向)、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金融学、法学、汉语言文学、教育学、工程管理(二学位)、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学费5200元/年;药学专业学费6200元/年;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均为5800元/年。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天津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高职

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2014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为350人,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语种为英语。高职学费为5500元/年,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五章录取原则,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附   则

第十九条  天津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招生简章,开展保送生、艺术类、国防生、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人民奖学金及各种专项奖学金130余种,每年约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tj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tju.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真电话:022-27401800

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天津大学招生委员会。

天津大学招生章程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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