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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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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0

第二十二条 国防生录取政策

浙江大学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陕西、贵州13省招收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政审合格,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具体按照浙江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一)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包含:应用生物科学(农学)、应用生物科学(生工食品)、海洋科学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其中,“应用生物科学(农学)”包含农学、园艺、植保、茶学、应用生物科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林9个专业,“应用生物科学(生工食品)”包含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

(二)学生入学一年后确认主修专业,确认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13个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其他类专业或修读双学位。

(三)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保、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浙江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一般专业48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至第二学年4800元(人/学年),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

第二十五条  浙江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电子邮件: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助大家报考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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