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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编辑:

2014-05-10

三、国防生、外语类保送生、自主选拔(含农村地区“筑梦计划”)、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生、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员和港澳台学生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查阅。

四、收费标准

1.学费

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16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16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60元/生·学年(其中外向型人才实验班1-2年级按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收取;3-4年级按合作高校学费标准收取);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普通学生宿舍: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二级学生公寓:75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一级学生公寓:750—10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引资新建学生公寓:13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1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引资新建学生公寓(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1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五、激励与保障

我校已建立起强劲而完善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激励机制中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捐赠助学金等。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招生工作办公室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2. 电子邮箱:j2zb@scut.edu.cn

3. 招生电话:020-87110737

4. 传    真:020-87111502

5. 招生咨询专线(2014年6月-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1号楼1216室

7. 邮政编码:510640

七、监督与投诉

我校招生全程由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监督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信访电话:020-87110195

八、其他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等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助大家报考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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