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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0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1.本科生学费标准:商务英语、英语(经贸翻译)6000元/学年;安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5500元/学年;环境工程55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00元/学年;统计学5500元/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5500元/学年;其余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
2.高职生学费标准6000元/学年。
3.本专科生住宿标准750-1500元/学年。
第五章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贷款、勤工助学
1.学校为学生设立多项奖学金,包括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三菱东京UFJ银行奖学金”等项目。此外,为发挥学生个性化潜能,学校设立多种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等。
2.学校建有完善的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助学金”、“关心下一代奖助学金”、“鑫恒•泰泽励志助学金”、“唯学助学金”、“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等助学项目。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向学校提供所在地区乡、镇以上(包括乡镇一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经学校审核后确属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缓交入学费用入学。入学后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申请各类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获得经济帮助,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顺利完成。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录取入学
学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奖学金
学校给予我校录取并完成注册的本科一批、二批第一志愿文理高考[微博]原始成绩第1-5名的北京生源考生,以及高考原始成绩高于生源所在省区重点本科控制分数线100分的京外生源考生5000元/人的奖励。
学校给予我校录取并完成注册的本科一批、二批第一志愿文理高考原始成绩第6-10名的北京生源考生,以及高考原始成绩高于生源所在省区重点本科控制分数线80分的京外生源考生3000元/人的奖励。
第十九条 优秀新生转专业
学校实施优秀新生转专业制度。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方向)排名优秀(前30%),可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优秀新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试行)》在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条 辅修专业学习
学校实施本科生辅修专业学习制度。学生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学习,可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同时达到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可同时申请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微博]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通信地址、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邮编:100070
电话:(010)83952090 ,83951799
学校网址:http:// www.cueb.edu.cn
招生网址:http:// zs.cueb.edu.cn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章程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助大家报考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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