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5-10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等事项
第二十七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即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英语、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17000元/生·学年,产品设计(艺术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工业设计、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19000元/生·学年,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学费21000元/生·学年。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独立学院按实际办学成本进行收费,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九条 文一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学年750元,东岳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下沙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1200元。
第三十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hziee.edu.cn
咨询电话:0571-88809111
电子邮件: infozsb@hd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助大家报考心仪的院校!
相关推荐:
标签:高考招生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