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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编辑:sx_chenj

2014-05-26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分省上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院校代码:13827,邮编:530021。

第三条办学性质:我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文理兼招的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我院2014年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我院2014年共有33个高职(专科)专业招生;201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2600人(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广西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我院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1)培养费:5500-6500元/学年;(2)住宿费850元/学年;(3)书籍资料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第三章录取

第七条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分省上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与外语有关的专业不限外语考试的语种。

第九条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条广西地区招生,今年按广西教育厅的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方式;其他省份仍旧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确定考生的专业。

第十二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病症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我们将在相关专业备注中说明。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星级酒店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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