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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高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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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3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美迈斯上海地区法学奖学金、富兰德林涉外投资法学研究奖学金、宝钢教育奖、中金缘法奖学金、洪丕谟奖学金、方达奖学金、新华奖学金、沼田·毅石奖学金、黄平·杨放奖学金、金汇奖学金、佳源奖学金、剑锋奖学金、融孚奖学金、国浩教育基金奖学金、富兰克林(香港)奖学金、卡西欧奖学金、曾平奖学金、校庆助学金、奥盛助学金、中伦助学金、年利达奖学金、田一助学金、文骏奖学金、曹漫之奖学金、王汝参奖学金、戈峻英才奖学金、爱生奖学金等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并保护举报者。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三天内,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和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接待考生和考生家长来信来访。

1.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基本录取信息的查询

2014.7.3-2014.9.2

其余时间

接待地点

长宁校区六三楼106室

松江校区明志楼A210

电    话

021-62071533

021-67790220

电子邮箱

zsb@ecupl.edu.cn

2.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接待违纪举报

2014.7.3-2014.9.2

其余时间

接待地点

长宁校区4号楼108室

松江校区明镜楼B404

电    话

021-62071778

021-67790299

电子邮箱

jiwei@e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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