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7-18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进行一次专业调整;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的时限为第三学期,专业净转出率原则上不超过专业人数的10%。具体要求可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十五条 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用管理、金融工程、经济学、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技术、英语等十个本科专业建议英语考生报考,部分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学院在收费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按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本科学费为4500—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专科学费为6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
第十七条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同时也为帮助家境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设置了优秀生奖学金(特等3000元/年,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等多项奖贷制度,并可以帮助特困生向银行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哈尔滨金融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
学院网址:http://www.hrb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6143166
E-mail:hjrzsb@126.com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院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哈尔滨金融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哈尔滨金融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高考招生栏目!
标签:高考招生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