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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编辑:sx_haody

2014-07-18

齐齐哈尔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2年,是黑龙江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学校地处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闻名中外的丹顶鹤故乡——齐齐哈尔市,坐落于碧绿清澈的嫩江之滨、风景优美的劳动湖畔,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花园式学校”、“十佳和谐校园”称号。

学校全称:齐齐哈尔大学

国标代码:1023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

办学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二、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及有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三)体检要求:按照本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1.我校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志愿清”原则将同一志愿(平行志愿同一投档次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且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投档的规定执行,但在专业录取时照顾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以实际高考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3.实际高考成绩相等的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同一投档次序)的多个考生待录入到同一专业,且该专业剩余计划少于考生数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江苏省先等级后照顾政策),对不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次序的考生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必须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的必须合格。

1.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类、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录取,即同一志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再择优录取第二专业的考生,以此类推。

(3)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湖南省美术类、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西藏自治区美术类和音乐舞蹈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3.本校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各专业间通用,高考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多个专业志愿。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值×100)×0.6+专业课校考成绩×0.4]择优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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