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招生

东北石油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编辑:

2014-07-18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七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

注:1、东北石油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收的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6000元/学年·生。

2、学费为“*”的专业,学费标准按省级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二十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校本部(本科)电话:0459-6503662,0459-6504149,传真:0459-6504149;

分校区(艺术学院)电话:0459-4664446;

分校区(秦皇岛高职专科)电话:0335-8065200,传真:0335-8065200;

学校网址:http://www.nepu.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b.nepu.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007@126.com。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石油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高考招生栏目!

标签:高考招生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