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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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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9

7.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医科大学审批后录取。

8.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若在河北医科大学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在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9.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我校不予录取。

10.学生在学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无外语口试。护理学本科专业、护理专科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0米以上;法医学专业身高要求:由于该专业就业的特殊性,建议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的考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学名左利手,熟称左撇子)考生。

12.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信誉,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和其他舞弊考生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详见各省招生计划)。

住宿费:800元/年。

2.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1-86266317

招生办网址:http://zsb.hebmu.edu.cn(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招生办电子信箱:ydzsb@heb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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