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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0
第二十六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七条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培养质量,改革和创新学校基础学科、工科和人文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学校自2010年起先后实施了本科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云亭班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云亭班培养计划”本着“强化基础、因材施教、开展研究性学习、注重能力训练”的原则,通过推进教学模式、内容、方法改革,全面实施研究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学习,培养专业基础扎实、专业功底深厚,具有一定创新能力、适合进行学术研究、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本科生。“云亭班培养计划”在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化学、物理学、生物科学六个本科专业中实施。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采用“3+1”培养模式,通过校内专业基础知识学习和企业或校企联合中心进行工程实践学习,重点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协作能力和在企业与社会环境下的综合实践能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两个专业中实施。
“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坚持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模式,注重对学生人文科学素养、应用文科专业水平和职业技能的培养,通过构建校内校外实践教学体系,不断深化学生的专业水平、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突出学生创新能力。“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在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三个专业中实施。
第二十八条 我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2014年面向甘肃省投放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面向西部十一省区招收民族班,面向甘肃和新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2014年学校与敦煌市政府合作办学成立了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院(办学地点:甘肃省敦煌市),2014年招收旅游管理、动画、美术学(中国画方向)、舞蹈表演专业全日制本科生140名,采取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学生入学后在敦煌市就读,修完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符合学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西北师范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三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其它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文化成绩及艺术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测试等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实行预收结算制,基本学费标准为:文科类:3800元/人·学年,理科类: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除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6900元/人·学年,体育类:4300元/人·学年,工科类:4500元/人·学年,外语类:4400元/人·学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9000元/人·学年,住宿费:900—1200元/人·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有两次申请转换专业的机会,具体细则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为进一步开阔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密切合作开展本科生交流学习活动。学校先后与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土耳其法蒂大学、白俄罗斯师范大学、台湾首府大学、台湾屏东教育大学、台湾新竹教育大学、台湾万能科技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彰化师范大学、佛光大学以及西南大学等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开展了互派本科生交流学习项目。
第三十八条 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其中学校奖学金设有10余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超过60%;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金等20余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4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十九条 西北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nwnu.edu.cn;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wnu.edu.cn;新浪微博:http://weibo.com/nwnu10736;腾讯微博:http://t.qq.com/nwnuzhaosheng;QQ咨询:702455243;E-mail:zsks@nwnu.edu.cn;电话:0931-7971922,传真:0931-7971922;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70。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北师范大学2014年高考本科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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