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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海洋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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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3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0时-3月14日24时;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zjou.edu.cn/),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浙江海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二)申请材料:

1.《浙江海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所在高中学校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加盖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

4.符合报名条件(二)中五类专项条件所列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取得该项资格时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

(三)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四)材料接收: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在2015年3月15日下午16:00之前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到浙江海洋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办(舟山市临城新区长峙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电话0580-2550022,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同时在网上填写邮寄EMS单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生资格审查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3月20日前在浙江海洋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二)综合素质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12日,浙江海洋学院长峙校区(舟山市临城新区长峙海大南路1号),具体安排将提前在招生网公布。

2.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潜质为主,主要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创新创业能力。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2)面试:学校专家工作组组织成立各考场面试专家组,考生按所抽到的面试顺序号依次入场面试,面试时长控制在每人20分钟以内(不含备考时间10分钟/人),面试分自我陈述、必答题和自由问答三个环节进行。

3.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4.成绩查询:考生可以登录浙江海洋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zjou.edu.cn/)首页,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输入要求字段查询。

(三)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和确定。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入围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分文科、理科)划定入围名单,其中入围分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计算形成。最终入围考生名单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倍。凡入围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信息,在浙江海洋学院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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