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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海洋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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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3

六、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后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收费标准为110元/人。

(二)缴费方式:考生请于2015年3月20日—3月24日期间到当地银行网点办理银行汇款缴费,将报考费直接汇入浙江海洋学院账户,汇款时请务必注明三位一体报考费、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末四位;缴费后请妥善保管汇款凭条,以备查询之用。浙江海洋学院的账户为:浙江海洋学院 33001706260059006666 舟山市建行营业部。未缴费或者缴费未成功的考生请于4月10日到学校行政楼计划财务处收费点办理现金缴费手续。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批次:第一批提前录取、第二批提前录取。

(二)入围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考相应科目组考试。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海洋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三)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四)若第一志愿考生填报我校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八、其他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监察室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80-8180933。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我校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招生章程由浙江海洋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长峙海大南路1号 邮编:316022

联系部门:浙江海洋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80-2550022 传真:0580-8180821

学校网址:http://www.zjo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ou.edu.cn/ 微信号:zhdzsb

浙江三位一体招生 http://www.yggk.net/zhejiang/sw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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