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4-21
五、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和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1、由西南交通大学组织专家对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查资格后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专家集体研究后,确定考生综合评分。
2、合格名单:经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合格名单。
3、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后的学生为西南交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生。经公示后,学生可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再另发通知。
4、合格资格生在高考成绩出来后,必须于当年6月30日前将高考成绩单复印件传真到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六、录取
1、入选考生须按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即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批次的须在该批次填报;如未单设批次,平行志愿的须在第一顺序志愿填报西南交通大学,顺序志愿的须在第一志愿填报西南交通大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2、投档成绩要求
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资格生专业安排办法
1、排队成绩。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控制线。高考成绩满分750分,非750分的省份,高考实际成绩和当地省控制线分值均按满分750分折算。
2、排队方式。以排队成绩确定录取位次。同分数时:理科依次根据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位次,文科依次根据语文、外语成绩确定位次。
3、专业安排。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考生专业。不服从专业调配,无法满足专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专业安排结果于7月10日前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八、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西南交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西南交通大学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3、西南交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及核实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述电话:028-66366444,66366065,
监督邮箱:jwbgs@home.swjtu.edu.cn。
九、材料邮寄地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收件人:温朋 联系电话:028-66366373
邮编:611756
传真号:028-66367386、66368074、66366386、66366373。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名称(理科)
序号 |
专业 |
序号 |
专业 |
1 |
自动化 |
9 |
计算机类 |
2 |
电气类 |
10 |
机械类 |
3 |
电子信息工程 |
11 |
统计学 |
4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12 |
地质工程 |
5 |
土木工程 |
13 |
通信工程 |
6 |
交通运输类 |
14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7 |
工程力学 |
15 |
车辆工程 |
8 |
测绘类 |
西南交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名称(文科)
序号 |
专业 |
1 |
法学类 |
2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2015年西南交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高考招生栏目!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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