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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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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8

(二)本科第二批专业

(1)招生条件: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我院整体实行警务化管理,建议:身体有缺陷;男生身高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低于1.50米的考生慎报。

(三)外语语种要求

根据学院现有条件,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七、录取规定

(一)各专业录取批次及招收比例

1、提前批本科: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公安管理学、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指挥、禁毒学。

2、本科第二批:法学。

3、提前批专业女生招收比例按公安部相关规定执行,本科第二批专业男女生招收比例不限。

(二)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录取

(三)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八、收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公安管理学、禁毒学、消防指挥、法学等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专业学费为41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1200元/学年(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实为准)。

九、奖贷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一)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三)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十、监督机制

(一)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和招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和负责招生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学习待遇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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