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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30
第十条 学院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普通文理类本科生学费13000-15000元/年/人,艺术类本科生学费18000元/年/人;专科生学费7500元/年/人。住宿费1000元/年/人。
第十一条 学生录取后户籍关系可转到学院所在地(武汉市)统一管理。学生毕业后由湖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发放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实行双向选择。
第十二条 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并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三条 学院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网站公布(http://zsb.hudazx.cn)。招生投诉电话:027-82307075。
第十四条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需清楚填写联系方式,特别在录取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实行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2307076 传真:027-82300410。招生咨询热线:027-59008057 59008058 5900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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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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