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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经贸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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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七、录取办法

1、成绩评定

(1)考核成绩=高中阶段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成绩权重:高中阶段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2、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3、信息公示

学校招生办公室依据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4、录取查询

(1)网上查询。考生可登录我校官网www.csuedu.com查询录取信息。

(2)电话查询。考生可拨打我校电话010-80362308查询录取信息。

八、自主招生相关政策说明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

3、根据京民发【2012】29号文件精神,对北京籍退役士兵采取倾斜政策。

4、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6.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校官网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同时进行公示。

7.已录取的考生不能继续参加当年高考统招和高职单考单招考试。

九、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1、为确保自主招生工作质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报名、考核、录取、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凡参与自主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此项招生考试工作。

3、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在监督小组检查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北京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5、凡发生各类违规行为的一律遵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0362306 80362307 80362308

学校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学校网址:www.csuedu.com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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